為(wei) 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近日,萬(wan) 寧市生態環境局和萬(wan) 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發布聯合公告,將於(yu) 2023年8月1日起實施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執法,抓拍設備位於(yu) 萬(wan) 寧市萬(wan) 城鎮萬(wan) 州大道萬(wan) 州加油站公交站旁。對於(yu) 駕駛黑煙車上道路行駛的,按照交通違法行為(wei) 處以500元罰款。
9月1日起,海南萬(wan) 寧市開展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執法工作
日前,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執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於(yu) 駕駛黑煙車上道路行駛的,按照交通違法行為(wei) 代碼“7099”予以500元處罰。
在實施階段安排上,自今年7月1日起,海口市試點實施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處罰工作。8月1日起,文昌市、萬(wan) 寧市、臨(lin) 高縣實施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處罰工作。9月1日起,海南省全麵實施黑煙車電子抓拍非現場處罰工作。
《通知》對執法依據、執法方式、取證要求、執法流程、投訴處理等進行了細化安排。其中,《通知》明確,黑煙車電子抓拍對象為(wei) 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汙染物或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我省行政區域內(nei) 通行的同一輛黑煙車在24小時(含)內(nei) 隻處罰一次。對於(yu) 駕駛黑煙車上道路行駛的,按照交通違法行為(wei) 代碼“7099”予以500元處罰。黑煙車電子抓拍設備拍照取證應滿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罰取證要求。各市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落實黑煙車電子抓拍取證有效性要求,形成有效的車輛超標排放違法證據。
《通知》還對強化信息共享、建立責任機製等提出要求,各市縣生態環境局應按照《機動車遙感監測平台聯網規範(試行)》對機動車遙感監測平台及監測點位進行設計、建設、聯網和數據共享,加強網絡安全管理,保證數據通訊的穩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生態環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快安全邊界方式傳(chuan) 輸平台建設,建立排放檢測、超標處罰等信息共享機製,形成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數據平台的互聯互通,實現違法排放證據的安全高效移交。